車輛事故修理地點一般需要由保險人、被保險人、受害人、維修企業平等協商指定。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機動車交通事故發生后,由保險人、被保險人、受害人、維修企業根據事故車輛毀損程度,就車輛維修地點、項目、方式和費用等內容,通過平等協商后的意思表示,具有合同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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