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車的判定標準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造成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交通事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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