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朋友問到小編,車輛在發生事故后車輛一定會被扣嗎,因為大多數朋友發生的事故其實都是很輕微的,比如剮蹭啊普通磕碰之類的,并沒有造成人員損傷等,很多朋友擔心這種情況下要是被扣車的話,很耽誤自己的日常生活,可能帶來一些生活或者工作上的不便,那今天事故車批發網就給大家來說一下汽車發生事故后到底會不會扣車,哪些情況一定會被扣車。
交通事故發生后,如果損失較大或是有人受傷的情況,交警通常都會對車輛展開扣留,一般的情況下會在事故認定書出具之后將車輛發還給當事人,由于有些事故的復雜性,在這種情況下,車輛的扣留時間就會較長。
車輛作為現代的交通工具已經和我的生活緊密聯系在一起,加上車輛又不可能短時間從新購買,而且扣留車輛的確給很多當事人帶來極大的不便。那樣以扣留車輛促使事故化解的方式估計還有很大的市場。
那么事故車輛究竟能不能扣,應該怎么扣就是我必須搞確切的問題。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置程序規定》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是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二)有假造、變造或是采用假造、變造的機動車備案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是采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備案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前科的;
(三)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四)公路客運車輛或是貨運機動車超員的;
(五)機動車有被盜搶前科的;
(六)機動車有組裝或是達至除役標準前科的;
(七)未領取《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八)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交通警察應對交通事故現場展開勘驗、檢查、搜集證據;因搜集證據的須要,能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得當保管,以供核查”。
前面的羅列的情況都很確切,在這兒就不展開討論了,最后面這條才是關于事故車輛能扣留的法律依據!
在交通事故處置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能扣留交通肇事車輛、前科車輛、車輛牌證和當事人的駕駛證,但應出示扣留憑證。
因檢驗、鑒別的須要,扣留交通肇事車輛、前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需延后的,經上二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可延長20日。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鑒別外,嚴禁采用。檢驗、鑒別順利完成后五日內通告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對無牌證、達至除役標準、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等違規車輛,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置。
這兒我能很明顯的看出來,事故車輛是能扣留的,但是扣留車輛的唯一合法理由是展開勘驗、檢查、搜集證據;因搜集證據的須要,前項確立交警因搜集證據須要而扣留事故車輛的權力,但并未確立其為化解被害方賠償款而扣留事故車輛的權力,何況,如果雙方沒有共同請求協商,交警部門也無權協商賠償爭議。而且,
那樣為讓當事人接受責任認定結果和化解被害方賠償款而扣留事故車輛的行為是違法的!
可能大家又要問了,我反正什么都稀奇古怪,無法判斷哪些是搜集證據的須要,交警說須要就須要咯。這點我就不深入的談,沒必要!要展開勘驗現場和展開車輛檢查是很簡單的,最多兩天時間夠了吧,扣留兩天交警是要給你說明的,這個C8016A不了兩天。
時間遠距的是展開車輛鑒別,那是不是就沒有期限呢?錯!
因檢驗、鑒別的須要,扣留交通肇事車輛、前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需延后的,經上二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可延長20日。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鑒別外,嚴禁采用。檢驗、鑒別順利完成后五日內通告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對無牌證、達至除役標準、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等違規車輛,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置。
因為車輛屬于價值比較高的物品,為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國家法律對這塊是規定的很確切的,通過上面的時間限制,我能很準確的計算出一輛事故車輛最多須要45天就很大能夠取回來。超過這個時間就是違法!
以上就是事故車出售網給大家總結的關于車輛發生事故后會不會扣車的一些相關知識內容,不了解的朋友們可以仔細閱讀一下。
聲明:本文內容及版權均屬事故車批發網(shiguchepifa.com)所有,禁止轉載,違法必究。